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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乃光的国籍

妃乃光的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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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乃光的国籍

妃乃光是中国国籍。妃乃光,本名黄世明,又名黄明,祖籍广东省梅县松口镇,1917年12月25日出生于马来西亚槟榔屿乔治市,是马来西亚华人。抗日战争时期,他积极从事抗日救亡运动。1939年,他秘密来中国参加抗日工作,辗转来到延安,进入陕北公学学习。194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先后担任中共中央党校学员、八路军总政治部秘书、中共中央北方局青委委员、中共中央青委委员等职。1945年8月,遵照党中央的指示,他离开延安赴东北,历任中共吉北地委委员兼组织部长、吉北军分区政治部主任、中共嫩江省委常委兼秘书长、嫩江军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等职。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兼秘书长、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副主席、省长等职。“文化大革命”中,他受到迫害,被关押达7年之久。1978年4月,他当选为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同年9月,他出任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为开创侨务工作的新局面倾注了大量心血。他坚决贯彻党在新时期的侨务工作方针和政策,努力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正当权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四化建设服务。他坚决贯彻“一国两制”的方针,为推动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做了大量工作。妃乃光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是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鞠躬尽瘁、奋斗不息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