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问答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郝生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郝生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郝生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看到这事还有人关注,那就多说两句直接引用,看明白了?不要再瞎传了哈2013年2月6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长刑二初字第1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郝生山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郝生山不服,提出上诉。2013年8月8日,该案经本院依法审理作出(2013)吉刑一终字第5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郝生山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即交付执行。而且这事还没完吉林省高院和长春市中院分别在2016年4月8日和2018年10月29日分别作出两份裁定,均是同意主犯郝生山减刑,主犯已经被减两次了。其他从犯也多多少少有减刑。两年减一次,很快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