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 228事件始末是如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导火线 1947年2月27日 1947年2月27日傍晚,专卖局台北分局查缉员傅学通等六人,会同警察大队四人,在延平北路查缉私烟,与私烟摊贩林江迈妇人(40岁、丈夫殁、育有一子一女)发生争执。查缉员欲没收林妇香烟及卖烟所得的钱,林妇以家计难以维生,跪地求饶。当时围观民众甚为烟贩抱不平,旋因查缉员以枪管敲破女烟贩头部出血晕倒,以致激起公愤,群向查缉员攻击。查缉员开枪示威,击中旁观者陈文溪(后来不治死亡),引起群情鼎沸。群众结队至警察局要求逮捕凶犯未果,愤将专卖局之卡车推翻道旁用火烧毁。后来警方推拖已将凶手交予宪兵团,民众即涌向宪兵团,唯宪兵团长张慕陶否认拘禁凶手。群众受愚弄,遂彻夜包围警察局及宪兵队。另批市民涌至新生报社要求报社照实刊 登血案消息。总编辑吴金鍊因奉长官公署的宣传委员会通知而不敢登刊,愤怒民众遂欲将报社招牌拆除。后来社长李万居出面,答应民众要求,隔日<新生报>以五号铅字刊出300多字的血案经过报导。 事件爆发 1947年2月28日专卖局示威请愿群众涌专卖局台北分局, 要求交出凶手。因误认缉烟员警而围殴警员、捣毁分局。公署卫兵开枪事件上千名群众前往长官公署请愿,在广场前突遭公署楼上机枪 扫射,当场死伤数人。 市民在新公园内开会,占领公园内的台湾广播电台并向全岛广播事件经过。 台北市参议会召开紧急会议,并邀请省参议会议长黄朝琴共赴公署陈情。 冲突与对立公署长官陈仪宣布台北市实施戒严,武装宪警巡逻全市,开枪扫射市民。 群众再包围专卖总局、铁路警察署、交通局等,与军警发生冲突,群情激愤并怒及外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