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诗雅的凶手受审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09年10月13日上午9点30分,重庆市一中法院在中法庭开庭审理邹鸿成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6月,被告人邹鸿成(曾用名:陈任正,男,1990年3月16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四川外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生。)追求被害人杨诗雅未果,遂不满杨诗雅与他人交往,购买刀具伺机报复,将其杀死。
2008年3月22日上午,被告人邹鸿成在其位于重庆市南岸区融侨半岛凤林洲B区12栋4单元3-1家中,将到其家中辅导数学的家庭教师某某强奸。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邹鸿成因不满被害人杨诗雅与他人交往竟故意将其杀死,且强奸妇女一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依法向本院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