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史是什么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典史属于未入流官。
典史是中国古代官名,元始置,明清沿置。设于州县,为县令的佐杂官,不入品阶,即“未入流”。原本职责是“典文仪出纳”。明清两代均有设置典史,是知县下面掌管缉捕、监狱的属官。
很多文献中称典史为“典狱官”,主掌监察狱囚诸事。办公地点一般都设在距离监狱不远处,衙署名称为“捕厅”。凡是不设县丞和主簿的县,典史就相当于县丞、主簿。光绪时期,全国的知县共有1314名,而典史就有1307人,基本上是每县一人。
按清代定制,凡知县、县丞、主簿等正佐官不在本县,典史可以代行其职责。但这种情况不多见,即便是知县不在家,典史也仅是临时主持工作,遇重大事务不能擅自做主。

未入流官的任命
在文职京官里面,有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库使、礼部铸印局大使、兵马司吏目、崇文门副使等。在文职外官里面,有典史、土典史、道关大使、江宁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盐茶大使、驿丞、土驿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县仓大使等。
未入流职务由国家正式任命,任命方式和流内官员基本一致;未入流品执行朝廷规定的顶戴、官服、俸禄标准与流内官员一致;未入流品秩经过考核后可以升迁,升迁渠道与流内官员基本一致。因此未入流品秩为实打实的体制内官员职务而非吏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