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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镇宏判刑了吗

周镇宏判刑了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周镇宏判刑了吗

  一、周镇宏简介

  周镇宏,广东普宁人,生于1957年10月,1975年11月参加工作,1977年6月入党,中山大学物理系凝聚态物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原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12年1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月,周镇宏被撤销全国政协委员资格。2013年2月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依法处理。2014年2月28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案件宣判

  2014年2月28日,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周镇宏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周镇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周镇宏对部分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数额特别巨大,其亦掏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周镇宏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在被调查期间主动交代了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4年4月1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复核宣判,裁定核准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镇宏的一审判决,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