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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震的人物事件

温震的人物事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2015年10月23日,温震在二中院受审时,当庭表示认罪。

法院查明,大兴原区委常委、统战部长温震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27人或公司在辖区承担房地产工程、入驻工业园区等提供帮助,向他人索要、收受银行卡、现金、金条、金月饼等,总金额达1180余万元,赃款用来给家人购房等。因主动交代并检举揭发某区组织部长的犯罪线索,被认定为自首和重大立功,因此获得轻判。

2016年2月,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温震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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