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兵制的绿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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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营兵是在明朝军卫制度的基础上改编和新招募的汉兵,以绿旗为标志,以营为基本单位,因此得名。绿营兵分为马兵(也称骑兵)、步兵、守兵等类别,其中马兵和步兵被视为战兵。沿江和海上的防务由水师负责。绿营兵的编制都记录在册,由兵部负责管理。绿营兵的选拔顺序是:骑兵从步兵中选拔,步兵从守兵中选拔,守兵从余丁中选拔,如果没有余丁就从民间招募。(来源:《乾隆大清会典》卷六十七)将官由兵部选任,副将以上的武职由直省列出人选并上疏请补,参将以下则按月升选。(同上书卷六十)绿营兵中只有少数驻扎在京师,称为巡捕营,归八旗步军营统领管辖。其余的分布在全国各地,根据所辖地区的面积、距离、地形和人口多少来确定兵力,分汛分营,以谨慎地巡守和备战。绿营兵以“镇”为基本单位,作为全国各大镇戍区的基础,每个镇设总兵1员,作为主将。在总兵之上设有提督,用以节制一省或数省区域内的各镇总兵;又有巡抚,其兼提督者有权节制各镇。在巡抚提督之上,又设总督,用以节制一省或数省区域内的巡抚、提督和总兵,为该区域的最高军事长官。各镇绿营兵按协、标、营、汛编制。总督、巡抚、提督和总兵,都各有直属亲兵,统称本标,分称总督标、巡抚标、提督标、总兵标。标辖2~5营,分称中、左、右、前、后营,居中镇守,以备征调。凡副将所属之兵称协,是协守要地的部队,按防地的重要性编配数十至千余人规模不等的营,以守备地名命名,由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分别统领。次要地区设汛。每汛数人至数十人不等,由千总、把总统带。从提督以下,仅有统兵权,而无调兵权,其军令寄于总督和巡抚,兵权归于中央。遇有征伐,皇帝会另外任命经略、参赞大臣来统兵,调集各地绿营出战,战事结束后就解除大臣的兵权。



